司法公开是一种“法治新常态”

2019年09月26日08: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评论员 赵志疆

  9月25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执行全流程节点短信推送系统正式上线。大河报记者现场了解到,有了这个系统,在立案、送达、查控、评估、拍卖等执行案办理的重要节点,法院将主动通过短信告知进展。(详见今日本报AⅠ·09版)

  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案件进展情况,但是,司法机关与案件当事人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普遍存在。长期以来,为了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案件当事人往往四处打听、来回奔波,不仅效率大打折扣,获取的信息也未必准确。

  从坐等案件当事人查询,到主动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司法机关迈出的一小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的却是大便利——无论身处何地,通过手机就能及时收到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再也不必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大伤脑筋。向当事人推送流程节点信息,无疑是司法领域“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体现。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是一句脍炙人口的法律格言。所谓“看得见的正义”,是指法院裁决不仅应以公平的结果体现法治精神,同时也应以合理的审判程序维护社会正义。要想使正义被公众看得见,首先就应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也是法院系统致力于推进“阳光司法”的核心价值所在。

  传统的执行案件办理,是一人一案,负责到底。这种机制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一人一案,负责到底,意味着每个案件都有明确的承办责任人,便于随时进行监控和监督;与之相对应的是,一人负责到底,意味着每个承办人都必须是“全才”,能够妥善及时地处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宜。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一人全权负责,一旦承办人出现意外情况,案件很可能就此“搁浅”。相比之下,登封法院推出的“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执行”机制显然更加科学合理。因为是“流水线”作业,所以能够确保“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因为强调“协同作战”,所以不会因某个承办人出现意外情况而影响案件办理的整体进程。

  当然,此举的意义并非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便利这么简单。广泛接受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社会监督,不仅可以敦促法官更加严谨细致地工作,而且可以使公众近距离感受司法正义的产生过程,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值得一提的是,信息推送虽然是由系统自动完成,但仍不可缺少人的参与,以及对操作流程的规范和监督。只有在确保信息时效性和真实性的同时,兼顾司法权威性和公正性,才能真正使这一司法公开举措落到实处。

  司法审判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司法公开理应成为一种“法治新常态”。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