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把关决不准层层失守

2019年10月10日07:41

来源:河南日报

  □申国华

  “我对安全风险提醒不够,缺乏较真碰硬的狠劲,存在侥幸心理,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前不久,在接受调查时,湖南省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谢龙勇懊悔地说。2018年10月13日凌晨5点左右,桃源县陬市工业园内,“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秋日的宁静,某墙材公司一分厂发生了蒸压釜釜盖冲脱事故(见10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却是在几次检查之后发生的。例行检查“走马观花”,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跟踪督导,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日常工作中,也许有的例行检查看似没什么技术含量,查看一下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检查一下电源线路是否有明显损坏,等等。但,如果这些例行检查仔细、全面,就能及时排除一些安全隐患。然而,例行检查“走过场、流形式”,敷衍了事,很可能原本完全能够避免的事故就在一瞬间发生了。2017年8月国务院严肃处理的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检查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整改不彻底情况。很多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制度都是用教训甚至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这些检查尽管是“老生常谈”,但却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护身符”,应该一项一项地严格落实,做到“未雨绸缪”而不是“亡羊补牢”。

  一些例行检查“走过场、流形式”,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做好例行检查工作,没有多大技术难度,只要事业心责任感强一点、例行检查仔细一点、制度执行严格一点,就足以形成坚固的“防火墙”,将可能发生的事故牢牢挡在门外。所以,发生安全事故,不能怪运气,不能找客观原因,而是要从主观上找原因,只有把安全措施做在前面,搞好预防,才能确保安全。

  安全工作大于天。做好安全工作就要摒弃“领导意志”“长官作风”,绝不能层层把关层层失守,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从而降低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绝对安全。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