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善断家务事”值得点赞

2019年10月10日07: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评论员 赵志疆

  离婚问题、赡养问题、抚养问题……当本该是“家务事”的问题来到法院,就成为家事诉讼。这类诉讼与普通家庭息息相关,有法理,也要讲情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为法院近年的重点之一。10月9日,河南省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在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详见今日本报AⅠ·03版)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里不仅有柴米油盐的日常琐事,同时还有割舍不断的血脉亲情,想要条分缕析、断个公道,着实颇为不易。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说“家庭不是讲道理的地方”。言下之意,居家过日子难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与其针锋相对,不如躬身自省,用感情来弥补矛盾,而不是用对抗来加剧冲突。“家和万事兴”的道理人人都懂,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将矛盾化解在家庭内部,因此而对簿公堂者不乏其人。当此之时,一个严峻的挑战摆在司法机关面前:“家务事”到底应该怎样“断”?

  如果说“家庭不是讲道理的地方”,那么,“法庭就是讲道理的地方”,无论多么难断的“家务事”,既然进入司法程序,都需要用法律的尺子来好好量一量。在此过程中,如何“量”无疑是一个“技术活”。对于法官来说,照本宣科引用法律条款,完全排除当事人情绪的影响,无疑是最简单高效的做法。不过,此举的副作用也显而易见:有些当事人只是一时冲动,据此作出法律裁决,难免会有人日后反悔再次提起诉讼,从而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更有甚者,面对木已成舟的事实不免会遗恨终生。正所谓“法不外乎人情”,法律不可能也不应该丝毫不体恤民情,在家事审判的过程中,这样的价值坚守显得尤为重要。

  就全省范围来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宁陵县人民法院并非独此一家。2016年,河南省的新乡中院、商丘中院、新郑市法院、襄城县法院4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河南高院又选定35家基层法院作为本省试点,各中院又选取部分基层法院作为市级试点,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改革的善意体现在方方面面,不少法院针对家事审判的特点注重发挥女性法官的优势,一些法院用“丈夫”“妻子”“孩子”“父亲”“母亲”等座签代替“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座签,并配备沙发、饮水机、电脑、绿植等设备用品。不断改善“硬件”与“软件”之后,法庭不再只是冷冰冰“讲道理”的地方,而是平添了一些“讲感情”的和谐与温馨。

  越来越多的法院致力于通过“讲感情”来化解家庭矛盾,体现出了法律和执法者的人情味儿。叫好之余,当事人亦有必要作出相应的反思。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无论家事审判改革再怎样温情满满,对簿公堂本身就是对家庭关系的一种巨大破坏。对于问题家庭来说,比外力介入“治疗”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员提高自我诊疗能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