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须综合治理

2019年10月22日07:43

来源:河南日报

  在客车上,乘客将饮料罐、包装盒、烟头等物随手扔向窗外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抛物砸伤路人、砸坏车辆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更是屡见不鲜,有些当事人还为之对簿公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窗抛物危害不容小觑:一是影响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对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干扰,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二是车窗抛撒的垃圾物品,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三是环卫工人对车窗抛物进行捡拾时,其人身安全容易受到伤害;四是抛撒的玻璃瓶、饮料罐、包装盒等硬物容易造成道路设施和绿化植物损坏,堵塞排水沟,烟头等易燃物还存在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对此,相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参与,经常性地开展车窗抛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舆论引导;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组织开展随手拍公益活动,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制作便携式垃圾袋,向驾驶员和乘客免费发放,同时鼓励驾驶员和车主在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运输车辆上安装配置垃圾箱、垃圾袋等垃圾收集设施;在城市主干道、交通路口和停车场,增设垃圾箱或垃圾筒。总之,坚持教育与管理、德治与法治、自律与他律,以及疏堵相结合的原则,对车窗抛物不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面对车窗抛物取证难、协查难等诸多瓶颈,交警、城管等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综合施策。

  (钟长顺)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