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百吨王”须综合施策

2019年10月29日07:5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钟长顺

  “百吨王”是对载重达到100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的俗称。调查发现,从额定载重几十吨的货车“升级”成载重百吨,背后离不开一条非法改装利益链。由于超重,这类车辆安全性能极易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发动机负荷过大、车架变形、焊点断裂等。车辆行驶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如制动距离延长、轮胎变形、转弯时易侧翻等,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公路法》也规定,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的,最高可处20000元罚款。但“百吨王”依然如韭菜一般,一茬割去再生一茬。“百吨王”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以及运输行业不正当竞争所致。针对“不超载不挣钱”这一公路运输业存在的问题,一些货车车主和驾驶员就铤而走险,靠多拉快赚提高经济收益。有些货车车主和驾驶员先以货物低价博取客户,再以超载弥补低价损失的收益。即便如此,还有不法者嫌普通货车超载量不够,挣钱不多。一些货车经营者和维修改造经营者看到了“商机”,便打起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的主意。

  治理货车“百吨王”,必须强化源头监管,杜绝货车非法改装和“大吨小标”不法行为,一旦发现非法改装或货车“大吨小标”的,应依法顶格处理;在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时,不能一罚了之。应追根溯源,下大力气查清货车非法改装或“大吨小标”不法行为的“幕后黑手”,将其绳之以法;加大对货车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打击力度,参照治理“酒驾”的做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让严重超载责任人入刑,让超限超载者无利可图、得不偿失;加大对货车驾驶员、货车经营者、维修改装经营者的宣教力度;对存在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者进行曝光、列入失信黑名单等。

  唯此,“百吨王”生成的土壤才能彻底铲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才会销声匿迹。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