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互助盖楼领喵币,一起瓜分20亿。”最近这段时间,家住山东的小刘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将这条求助消息发到各个亲朋好友手中,请他们帮自己点个助力,为自己的战队赢取消费红包。小刘冒着被朋友拉黑的危险,日复一日地在微信转发助力请求,至今已赚到19.92元。(见11月6日《工人日报》)
每天叨扰亲朋好友给自己“助力”,一段时间下来才赚到区区19.92元,这人情债怎么看都忒不划算。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临近“双11”,商家的营销套路几乎做到了极致,既有“预售和满减优惠”,更有所谓的大幅打折,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奉上各种诱人的“大红包”“优惠券”,至于这些优惠红包怎么使用,不少人其实并不清楚。从往年的亲身体验来看,消费者非但享受不到多大实质性的优惠,反而可能掉进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难以自拔。比如很多商家推出的“优惠券”,所谓的“优惠”总是在下一单。
营销总会有一些“套路”,但套路多了、滥了,真诚注满了水,消费者自然就不会再吃那一套。“营销策略”本是一门商业科学,理应建立在诚实守信和公平交易之上,但时下的很多营销策略却已经异化为带有欺诈陷阱的“营销套路”,令众多消费者防不胜防。“套路”继续下去,结果只会是消费热情的降低和对“双11”的期望下降。再加上近些年来商家挖空心思,将很多传统节日、法定假日甚至洋节日等,统统融入“营销套路”之中,人们对五花八门的各类促销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和“免疫力”,想让消费者带着冲动心理去“剁手”,越来越成为商家的一厢情愿。
商家促销活动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双11”能否一年年持续下去,某种意义上并不取决于消费者的钱包大小,而在于商家能否少些套路多些真诚。打折就是打折,让利就直接让利,不要再跟消费者“耍心眼”、玩套路。对于某些商家在“双11”前抬高价格,在“双11”活动中又以优惠名义“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平台乃至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当负起责任,给消费者营造出诚实守信的消费氛围,让消费者放心地去“买买买”,不要让消费者“狂欢”之后后悔不迭乃至怨声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