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农村“微腐败”问题何在

2019年11月27日16:48

来源:大河网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其中,民政部、驻部纪检监察组结合主题教育,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披露了农村低保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公开曝光156起发生在农村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些发生在农村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占四种,这四种问题占问题总数的82.7%。

农村低保政策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被许多困难群众称为“救命钱”。但在一些公职人员眼中,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却成了“唐僧肉”,千方百计想从中分一杯羹。从主要表现分析,农村“微腐败”缘于制度落实不严。

阳光是腐败的最大克星。“4+2”工作法是南阳邓州市基层工作经验的总结,是已经被实践证实了的行之有效的基层建设制度,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按照该方法,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既体现了党的全面领导,又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公开体现了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政策的落实全部在阳光下进行,提高了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农村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这些“微腐败”行为,都是暗箱操作的小伎俩,更是大伤民心的“白癜风”,处理不好只能让歪风邪气蔓延,让人民群众忍气吞声,好政策最终被念成了“歪经”。

无规矩不成方圆,解决农村“微腐败”的关键在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农村低保领域的“微腐败”肯定逃不过群众的眼睛。落实“4+2”工作法,让基层工作按流程在群众眼里进行,“腐败分子”自然无处遁形。当然,这只是来自基层的监督。鉴于基层工作的复杂性,适时开展突击检查也必不可少,同时要畅通上下监督沟通渠道,给群众留下便捷的向上反映问题的途径,等于多了些间接观察基层工作运行的眼睛。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效果与成败。农村“微腐败”者如溃堤之蚁,决不容小觑。将好机制与基层工作完美结合,把民生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才能凝聚民心、贴近民意,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齐心协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宛东黄牛)



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