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守护改革创新成果

2019年11月27日07:27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评论员丁新科

  11月25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郑洛新自创区先试先行的改革经验,或将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见11月26日《大河报》)

  2016年,国务院批准郑州、洛阳、新乡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至今已3年多。我省围绕科技创新的诸多领域,出台一系列新措施、新机制,很多改革举措已取得扎实的成效,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改革成果,将改革中的一些符合河南实际的创新举措法律化,成为必须遵守的“硬杠杠”,是向纵深领域推进改革的应有之义。

  比如,根据我省建设特点,条例草案专设“辐射带动”一章,实现“一顶帽子大家戴”的建设发展思路,就是让辐射区也可享受自创区政策,最大程度地利用改革红利。改革创新是一个试错纠错的过程,出现错误被追责怎么办?如何让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条例草案创新建立“容错机制”,明确规定“支持自创区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但符合程序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可以免除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这无疑是让敢闯敢试的改革者吃下定心丸,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但容错不是纵错,只有严守法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才能做到真容错、容真错。我省明确容错纠错的具体范围是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切中了科技创新领域的实际。容错,更要纠错,在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为敢想的人“开绿灯”的同时,也要为不作为者“敲警钟”,为乱作为者“亮黄牌”。比如,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对于那些重复出现同样的失误或过错的,一般情况不考虑从轻或免予责任追究。

  容错纠错机制也要注重与人才引进激励等举措相结合,促进形成更加灵活机动的智力成果转化机制。比如,打通科研成果顺利转化“最后一公里”,提高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这些都可以通过边试边改的方式加以解决。当前,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突出的短板是人才,只有把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才能源源不断地形成人才争相汇聚的“洼地”。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围绕科技创新设立的诸多机制、办法,应注重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尤其是吸收科研人员、企业的评价。科技创新机制能不能发挥为改革者鼓劲的作用,最终要看实际成效,要看实施过程中从业者是否有获得感。如果真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改革,尽管出现了失误,也能够得到群众真诚的谅解。通过法治手段守护创新成果,通过制度巩固创新成果,中原大地创新活力必将更加澎湃。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