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地域歧视”伤人,法律武器有力

2019年11月28日18:14

来源:大河网

  今年7月,河南女孩小闫向浙江一公司投递了应聘简历,该公司拒绝了她的应聘,拒绝理由一栏里写有“河南人”三个字。小闫向法院发起诉讼。11月26日上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构成对闫某某地域歧视,侵害其平等就业权,判决被告向闫某某口头道歉、在国家级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闫某某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等10000元。(11月27日《大河报》)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一些事情被放大讨论,因着或夸张或主观的传播,造成一部分人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一些人和物,其中就包括被放大的地域问题,互联网的传播特点让一部分人区别对待“河南人”,从而形成地域歧视。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公民的平等权。《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也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尽管有法律的保驾护航,但地域歧视不是个案,为何地域歧视屡禁不止,甚至从互联网上的调侃谩骂转移到社会生活中?甚至一些企业都敢明目张胆地以“地域”为理由拒绝招聘河南人?大多因为“较真”的力度并不够,尽管地域歧视遭到了很多人的谴责,但除社会舆论之外再无结果,如同石子投入湖水中,波纹散尽后就没了回响,“地域歧视”者无需付出代价,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地域歧视”的嚣张气焰。此次河南女孩小闫“死磕到底”的维权给了“地域歧视”一记大闷棍,也给了浙江喜来登度假村们一个严厉的警告。

  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向小闫发出两份不合适此岗位的通知,在不适合原因一栏,只写了“河南人”三个字 受访者供图

  向“地域歧视”说不,除了如小闫这样坚决维权外,彻底消除“地域歧视”还需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是所有的差别对待都构成歧视,歧视的本质不是差别,而是不正当的差别对待,喜来登度假村在拒绝原因上明确写上“河南人”,这种行为已然违反了律法;另外,因地域发展差异,难免会有一部分人持刻板印象,给河南打上带有偏见的“标签”。一个人的能力如何、人品如何关键要看个人的成长经历、求学经历,而非“地图炮”。当下,反对“地域歧视”的声音越来越大,一方面舆论支持不可少,另一方面,那些给“河南人”贴了标签的,也应放下偏见,正确理性地看待此事,不要人云亦云,只凭只言片语就被带了节奏。

  笔者曾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大V交流,他们在亲眼看了河南、接触了河南人之后很肯定地说,外界对河南还是存在了不少误解,尤其是没有到过河南的人,如今的河南正健步发展,不断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自己,这同样也是对“地域歧视”最好的回击。(予声)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