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救援亟须规范

2019年12月03日07:49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曝光湖南衡阳境内发生一起高速公路施救,收取“天价”费用事件。经过相关部门调查,3名路政人员已被停职。(见12月1日《新京报》)

  车辆发生故障,呼叫道路救援是最要紧的事,但不是任何大型吊车都可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的,不少拖车经营者明里暗里都和路政单位有些关系。利益驱使下,拖车经营者与某些路政人员串通一气,“来一个宰一个”,挟车要价,把车辆救援服务当作牟取暴利的行当。

  随着我国车辆拥有量的逐年上涨,高速道路救援市场也随之扩大,这给道路交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平心而论,实施救援时要求收回救援成本、保持一定利润无可厚非,但需要认识到,道路救援服务具有清除道路障碍、保障公众通行便利的公共产品的属性,应该将维护道路安全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交通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快制订道路救援的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让救援服务有章可循,并且强化落实,对“天价”施救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违规人员绝不放任,遏制漫天要价、随意宰客的不良现象,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及营商环境。 (斯涵涵)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