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系牢“安全带”

2019年12月06日07:59

来源:河南日报

  “岁末年初之时,要用更大的力度严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本报评论员丁新伟

  12月1日,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出现地面塌陷,导致3人失联;12月3日,浙江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一企业的污水罐罐体坍塌引发事故,造成9人死亡4人重伤;12月4日湖南浏阳市澄潭江镇一公司违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7人死亡13人受伤……最近几天多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提醒更是棒喝:年末岁尾之时,要用更大的力度严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必须从惨痛事故中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持“零容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画上圆满的句号,为来年安全生产起好步。

  从自然因素来看,冬季气候相对寒冷干燥,灾害天气多发,生活取暖等易形成安全隐患;从企业生产而言,部分企业为了完成全年生产进度,年底往往加班加点、超量生产,容易出现人困马乏现象;从监管层面来讲,一年工作即将完成,一些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体责任逐级衰减,监管职责层层弱化,特殊的时间节点加大了监管难度。诸多原因让年末岁尾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高发期,倒逼我们下更大力气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从政府官员到生产一线,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有对安全生产经常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警觉。监管部门要做好拉网式安全大检查,聚焦重点行业明确整治重点,聚焦重点问题实施警示约谈,聚焦行动实效严格督促检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有效防止悲剧重演。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必须坚决杜绝抢进度、赶工期、突击生产,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全面发力,才能确保元旦和春节的祥和安宁。

  安全生产,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必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我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初步形成全面排查消除整治隐患的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但总体看,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攻坚期,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基本状况还没有根本性改变,城乡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可控性差的特征非常明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力智慧安监建设,打造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平台,不断提高风险识别、管理、监测和预警等源头管理水平;安全工作重点加快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转变;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持防患于未然,形成治理闭环,我们才能为高质量发展系牢“安全带”。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