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加强监督,让学校食堂“公益性”真正回归

2019年12月06日15:16

来源:大河网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中小学生正处于发育阶段,多吃营养丰富的食物是身体成长的需要,只有把学习搞好的同时,又身强体壮,才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然而,一直以来,食堂作为中小学生吃饭的主要场所,却经常被吐槽“难吃”,学生“不愿吃”……究其原因,与食堂的经营方式有很大关系。

  当前,学校食堂大多被长期外包,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可供学生选择的饭菜品种少,食堂几乎没有竞争压力,部分外包人员为了减少成本,获取更多的利益,出现饭菜量少又贵的现象,甚至把发霉变馊的菜饭也卖给学生,致使学生吃不饱吃不好,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不仅极大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学业,更暴露学校食堂外包的系列问题。

  早在2012年6月,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明确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然而,由于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多数农村学校食堂仍采用外包的形式经营,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近期,五部委发布的新规,再次让农村学校食堂回归“公益性”,也是在重申农村学生营养饮食的重要性,以此规避食堂外包弊端。然而,政策的出发点虽好,关键还要落实和监督到位。

  要让好政策落地,更重要的是学校的积极配合。学校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响应国家政策,做到切实为学生健康着想,转变食堂经营策略,坚持公益性,自办自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供餐质量标准和食谱严格执行,让学生吃得健康又营养。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学校要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规定,学校负责人要定期陪同学生就餐,发现就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允许家长代表轮流配餐,让家长对孩子吃得放心。根据要求,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食谱的,市场监管、教育行政等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学校供餐。学校还可以设置举报箱,查看学生反馈和建议,给予回复和解决。只有多方配合,共同监督,好政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营养和安全。(蓓蕾)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