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权益要合规

2019年12月19日07:49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业主要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换言之,物业服务企业是经营性企业,不是公益机构或行政机构,其经营决策具有市场属性,收取物业费合理合法。因此,物业公司有提供服务的义务,业主有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二者一码归一码,不可混淆,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则要承担民事纠纷当中的违约责任。

  依照规定,当物业公司服务存在重大瑕疵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不公布小区的公共收益算不算重大瑕疵,目前没有官方权威解释。近年来关于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之间纠纷不断,该小区给业主“发红包”之所以引发讨论,在于物业红包、公共收益、物业费不仅是一笔笔金钱的收支,还是现代小区管理中法规与现实的激烈碰撞。业主维护自身权利,应该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督促物业公司依法办事,而不是用违反合同的方式,以免让自己陷入被动。(斯涵涵)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