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职称评定制度应大力推广

2019年12月24日07:5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潘铎印

  12月14日,山东省首批职业农民高级职称在东营诞生。此次共有11人通过了评审,拟晋升职业农民高级职称,公示无异议之后将获颁发证书及一次性补助。

  建立农民职称制度,为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开拓的“土专家”“田秀才”,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山东首批职业农民获评高级职称,不仅是对获评的个人农业技能水平的认可,也标志着农民自此步入了由身份到职业的变革。早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培育和认证新型职业农民,当时的农业部还确定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和自治区,包括陕西、浙江、湖北、广西等地,这些省份和自治区都开始了职业农民的认证工作。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这不仅彰显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传递出对农业、农民职业化破题的积极导向。

  给农民评职称,不仅体现了对农民群体和农业专业技术的尊重和认可,更是从长远发展着眼为农村储备人才,有助于更多掌握一技之长的农业人才愿意留在农村,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在国外,给农民评职称也不乏先例,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培育职业农民是促进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解决农产品自给率低等问题的重要抓手,在这些国家农民大都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掌握着丰富的农业技能和金融知识,熟识高科技农业机械操作,并成为典型的中高收入职业群体。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人才,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人才的引领与支持。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多得的人才,各地政府应当从职业等级评价上给予认可与尊重,通过给农民评职称,不断激发农民的创造性、创新性,激发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发挥精益求精的农民工匠精神,让职业农民大有作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提供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开拓新市场的人才支撑。

  给农民评职称,是从长远上重视农村人才的战略,很有必要,值得提倡。但是,评定职称只是促进人才留在乡村的方式之一,还需加大对“土专家”“田秀才”们后续的培训力度,多层次多方面提高他们的科学实用技术水平,并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规范,健全职业发展空间,真正让他们成为带领一方共同致富的领头雁。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