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亮丑”并不“丑”

2020年01月10日07:49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团公开曝光问题已完成整改处理,违规违纪资金186.58万元已全部清退,处理人员30人。”1月6日,云南省国资委党委连续通报云天化等3家省属企业整改情况,做完12家省属国企“家丑外扬”的后半篇文章。(见1月9日《人民日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单位也是如此。然而,一些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不敢亮出来,而是遮遮掩掩,遇到领导批评或者同事提醒,还强词夺理,为自己百般辩解和开脱。“没理也要争三分”,反倒容易损害自身形象,越发显得丑陋无比。敢不敢承认错误,敢不敢揭短亮丑,说到底是敢不敢担当的问题。事实上,所有“家丑”都是“过去式”,不管是否承认,它都客观存在,也无法轻易改变。但能否从内心深处认识错误、承认不足,却直接关系能否真正改正错误、重树形象。

  主动公开“亮丑”并不“丑”。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识不到错误甚至掩盖错误。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反省这面镜子时刻不能“缺席”,检讨这把尺子丝毫不能“逃课”。主动检讨错误、揭短亮丑,既表明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又体现出对工作的高度负责,还是激励自己少犯错误的良药,往往容易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敢于主动公开“亮丑”,不是作秀,不是为了吸引众人眼球,而是恰恰说明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敢于纠正错误,这样的干部才能赢得群众信赖。(申国华)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