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期更要依法防控

2020年02月11日08:24

来源:大河网

  “事实证明,唯有依法防控,依法发布疫情信息,依法加强执法监管,依法落实防控举措,才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不折不扣打赢这场阻击战。”

  □河南日报评论员 夏远望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者,治之端也”。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并曝光了“天价白菜”等一批肆意哄抬物价的典型案件,对违法乱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省公安厅及时发布通告,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防控产品等15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事实证明,唯有依法防控,依法发布疫情信息,依法加强执法监管,依法落实防控举措,才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不折不扣打赢这场阻击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大理发生的政府机构拦截口罩事件,就是一个极端案例,也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疫情防控是对治理能力的一场大考,我们要勇于和善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落实防控责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对干扰医疗机构工作、隐瞒谎报疫情、制售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就会赢得群众的普遍支持,凝聚起全民战“疫”的磅礴力量。

  依法防控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所依据的基本法律,疫情防控攻坚战中,每个人都要做到知法、懂法、遵法,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等等。

  社区乡村,是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疫情防控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在这场特殊的战役中,没有人是旁观者,每个人都是责任人,心有大我、顾全大局,就能够在守法守规中为这次防控疫情作出自己的贡献。

  “奉法者强则国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效能,我们就一定能赢得中原战“疫”的最终胜利。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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