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格执法呵护“获得感”

2020年02月12日14:57

来源:北国网

  依法治国,贵在严格执法。我们应该教育引导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但是,在现实中有些公民却依然用“作秀”的方式去引起关注,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比如,就有这样一个新闻,农历腊月廿七上午,有两个人来到位于河南省巩义市东黑石关村附近的寇准墓前进行了焚香拜祭,还拉出横幅。众所周知,寇准是北宋名相,有名的寇青天,在《杨家将》影视剧中以正确判决杨、潘之案件闻名。可以说,他是老百姓心目中严格执法的楷模。公民之所以对他进行焚香膜拜,无非就是用“作秀”方法打造影响力,希望营救“冤案的苦主”。当然,这种做法本身有待商讨,不值得提倡。但是,我们要通过严格执法让公民看到法治的实际效益,从而彻底告别“拜寇准”这种“作秀式”上访的办法。

  打造“严格执法”需要在“严”与“格”上下大工夫。所谓“严”主要体现在严格程序,严格法律依据,严格执行效果上。严格程序,就是案件一旦进入司法过程,所有当事人的活动都应该全程录像,能够进行可逆监管,全程监管利于打造法律敬畏,倒逼执法者严以律己;严格法律依据,就是司法过程中的每一个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不能有任何主观臆断。严格执行效果,就是一旦判决生效,要保证效果到位,不能缩水。

  所谓“格”就是必须形成司法过程中的固定格式、格律、格子。格式,就是必须按照固定的格式进行,任何人不能破坏;格律就是必须按照固定约束标准进行,不能突破;格子,就是必须在法定场所进行各种活动,不能出圈。总之,严格执法就是要让所有相关人员都严格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严格的司法过程、法律条文下进行,从而保证司法公正,没有水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我们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中必须坚守严格执法。毕竟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保障有力,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让法律权威树立,才能让人民权益得到护航,才能让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幸福快乐。总而言之,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基础,严格执法才能够让群众崇拜法律而不是“拜寇准”。(秦冰)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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