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执法”当常态化

2020年03月17日07:3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当事人王某某,先是在朋友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口罩价格,此后又玩起“失联”的戏码,直到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征集线索公告后,才迫于压力前来接受调查。该局依法从重对王某某拟处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送达当事人手中。

  这起“朋友圈发信息处罚40万”的新闻,最大看点不是罚款,而是有关部门不坐等举报,在朋友圈里找线索主动执法。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王某某如此叫卖引发网友极度不满,大家纷纷谴责其哄抬物价的行为。执法部门通过“关注朋友圈里的信息”发现这一线索,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了市场秩序。

  疫情期间,有不少“在朋友圈执法”的新闻,这是一种收获。以往,查处违法经营案件,执法部门要么等待消费者举报,要么到经销现场查处。随着经销方式的网络化,商家养成了“朋友圈推广”的习惯,市民养成了“朋友圈购物”的习惯,一些伪劣商品、假冒商品、违法商品在朋友圈横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在朋友圈执法”常态化,才能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净化网络消费环境。(郭元鹏)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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