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大河网评:新起点上再出发,高奏乡村振兴挺进曲

2020年03月18日09:18

来源:大河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高瞻远瞩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

  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随着脱贫攻坚目标的逐步完成,乡村振兴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将消除困扰中国几千年的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长期存在。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消灭相对贫困的路还很坎坷,任务仍然艰巨。

  针对新的目标,需要理清思路。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对“三农”问题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特点。这一重大战略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从脱贫攻坚集中作战转变为常态推进,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是靠改革出动力、激活力。

  乡村振兴的动力在于高效配置市场资源。农村发展的本钱在土地上。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土地开发使用效率不高,农地撂荒造成的浪费令人痛心。城市资本在急不可待找出路,但由于某些改革滞后,资本下乡还存在诸多瓶颈。一些人把城市资本下乡视为洪水猛兽,认为应该严格限制工商资本下乡,以维护“农民利益”。这样的二元治理思维不破除,只能导致农村资本流向城市,盘活农村资源就成了奢望。在政策立足点上,应本着资本愿下乡的鼓励,愿进城的欢迎原则,让农村生产要素有大幅增值机会,带动城乡融合,推动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

  乡村振兴的活力在于用足政策借地发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是现有政策。用好这一政策,需要强化整体发展的观念,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操作办法,向乡村振兴倾斜,避免把农村建设用地转移给城市、将欠发达地区建设用地划给发达地区。随着农民的大量转移,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比较突出。盘活这部分资源,应鼓励积极探索。在坚持不买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使用权、经营权转移,让这部分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已有所创新,在村民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解决承包地零碎问题,已取得不少成功经验,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时不我待,应加大力度完善推广。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内核。产业如何兴起来、强起来,盘活土地是切入点。只有做大“产业+资本”的文章,乡村振兴才有厚实的物质基础。2020年是农村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围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乡村振兴才能充分释放潜力。(张全林)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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