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绿孔雀最后的家园

2020年04月07日07:32

来源:河南日报

  2017年7月,环保社会组织自然之友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绿孔雀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近日,这一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起诉方胜诉。

  站在保护生态环境的立场,上述判决结果无疑令人感到欣慰。但了解法院判决结果的全部内容后,笔者不禁对绿孔雀最后的家园能否保住产生新的忧虑。这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有两个关键性内容:一是被告新平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二是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后续处理方案,将有待新平公司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后,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如此说来,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目前只是暂时停工,而不是永久停工。一方面是投资数十亿元的水利建设项目,一方面是被誉为“凤凰之子”绿孔雀栖息地,发展与保护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统一,两者博弈的最终结果牵动着公众的神经,考验着当政者的智慧和能力。在保护优先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的今天,我们或许有理由对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抱有谨慎的乐观态度。(王争亚)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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