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特殊情况应有特殊关爱

2020年04月28日17:16

来源:大河网

4月27日,一段“山西交警扮盲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被赶”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视频中,交警莉姐扮演盲人体验生活,她牵着导盲犬乘坐公交车遭到司机的拒绝,车上有的乘客骂骂咧咧,被赶下车的导盲犬,趴在地上委屈地哭了。随后,涉事公交公司方面回应称,乘客当时没有主动出示相应的证件,司机没有办法让其上车,但是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司机对待导盲犬的认知也是有错误的。

目前,太原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已经对公交车司机进行处罚,并进行相关培训。尽管如此,导盲犬委屈哭泣的画面,视障人士出行时面临的诸多困难,让很多人看着难受,网友在心疼狗狗关爱残疾人士的同时,更要关注的是,导盲犬什么时候才能被广泛地正确对待,如何保障残障人士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权利。

关于导盲犬是否能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已作出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然而,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碰壁”的情况依旧屡次发生,这也影响了残障人士正常的人际交往与日常生活。

导盲犬作为视障人士的眼睛,是视障人士出行必不可少的伙伴,也是视障人士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不同于宠物犬,导盲犬与搜救犬、缉毒犬、警犬、安检犬等同属工作犬,然而部分人士却依旧将他们归类于“宠物犬”,担心他们“咬人”,持不友好、不欢迎的态度,这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排斥与偏见。

当前,如何让导盲犬尽快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可,满足视障人士的生活需求,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是城市治理的必备课题。从现状来看,虽然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但是落地实行确实有难度,对于视障人群的特殊需求,应制定细化法规,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关政策,保障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引导,让公众对导盲犬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正确地与导盲犬相处,关爱残疾人群。

社会公共服务彰显一座城的温暖,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出公共场所,会被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每次都要耗费不少时间,如果忘记带证件,也存在被拒绝乘坐公交、地铁等情况,这也着实给视障人群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城市公共服务者应多一份耐心与理解,给予他们尊重。(予声)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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