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章莫成“糊涂章”

2020年04月29日07:49

来源:河南日报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等现象。(见4月28日中新网)

  社区是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个公民不管其职务高低、贫富贵贱,在生活的小区里,都是社区居民,接受社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因此,社区帮助有关部门把好关,开具与社区管理有关的证明也是他们的职责之一。但有些与社区“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都要社区开证明,那必然把社区搞得应接不暇。有的社区为了图省事,不调查就稀里糊涂地盖了章,盖章成了一种形式,公章成了名副其实的“糊涂章”“糊弄章”。

  因此,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是很有必要的。有关部门要在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有政策措施衔接基础上,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程序进行修改,明确基层社区不再出具。(胡建兵)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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