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当远离“恐怖游戏”

2020年07月29日07:40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广西南宁王女士12岁的儿子和同学到商场去玩密室逃脱游戏,被恐怖的游戏情节惊吓到需住院治疗。据悉,当地众多游戏室普遍对参与者的年龄没有限制,常有未成年人参与其中。(见7月28日《南国今报》)

  封闭的空间、不同的线索、待解的迷局,充斥着惊悚、悬疑、刺激的元素。近年来,网红游戏“密室逃脱”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然而,当沉浸在“逃脱”过程中时,一些人却没有意识到其潜藏的危险。充满惊悚素材的游戏,恐怕未必适合未成年人参与,这理应引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门及监管部门的重视。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有好奇、探索、寻求刺激的天性,但同时也有着心理脆弱、抗压能力弱、情绪不稳定等特点。这些特征决定了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必须适合他们的身心特点。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无论是从社会经验还是公众常识来判断,含有惊悚因素的“密室逃脱”类游戏都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游乐设施和活动场所。此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商家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向未成年人提供“密室逃脱”游戏,显然属于将商品和服务兜售给不合适的消费者。商家应对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便其“自愿”参与该游戏,也不能由此豁免商家责任。          (史洪举)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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