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标“零添加”是及时纠偏

2020年07月31日07:45

来源:河南日报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内容,食品标识不得标注。(见7月30日《北京日报》)

  眼下,许多食品的包装上都标注有“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在一些消费者看来,这就是天然绿色的代名词,食用起来更加安全放心。殊不知,这不过是厂家使出的障眼法。目前市场上食品宣称“零添加”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生产标准中允许添加而不添加,其实厂家大多使用了其他替代方法,并非就会更健康安全。二是未添加非法添加剂,比如三聚氰胺,但它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食品中,如果刻意标注就是多此一举。

  事实上,现代食品工业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真正“零添加剂”的加工食品几乎不存在。一些厂家故意“突出其无,回避其有”,很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一种错觉,利用消费者花钱买放心的心理,标注“不添加”“零添加”的食品价格也水涨船高。如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文禁止这种行为,堵上了商家玩文字游戏的漏洞,也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只要合理使用不仅不会危害人体健康,还有利于食品的外观、口感及保存。(张淳艺)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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