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撞人赔偿14万元”有警示效应

2020年08月03日07:35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7月31日,成都厨师钟科收到了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人狗相撞致人伤残”事件终于迎来调解结果:撞倒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元,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钟科3万元。(见8月2日澎湃新闻)

  这起案件,带给我们很多警醒,比如不管是走路还是骑单车、电单车,在路上遇到流浪狗、不拴绳的宠物狗时,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但最大的教训,显然还是应该由养犬者来汲取。现在城市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在宠物狗数量大增的情况下,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也相应地急剧增加。对此,全国很多地方纷纷出台“养狗条例”,或者是把文明养狗纳入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来规范养狗行为,引导文明养狗。但一些养犬人士从内心里并不情愿遵守,认为这些管理规定和禁止性条款,是对自己“养犬自由”的一种约束和剥夺,“狗撞人赔偿14万元”告诉我们,文明养犬,不仅仅是维护公众权益,同时也是在保护养犬者自身。再通灵性、再听话的狗,也有不受人控制的时候,一旦肇事,需要承担责任,作出赔偿的,不是狗,而是狗的主人。如果能够明白这一点,也许很多人才会主动约束自己的养狗行为,减少狗扰民、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苑广阔)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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