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权益不应被漠视

2020年08月28日07:35

来源:河南日报

  因为市场议价低,在用工成本不断增高、各地不时出现用工荒的情况下,超龄劳动者有力缓解了部分用人单位的招工压力。超龄劳动者绝大多数集中于餐饮、保安、清洁等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近年来,超龄职工遭遇讨薪难、维权难等事件屡被曝光。(见8月27日《工人日报》)

  餐饮、保安、清洁等岗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对年龄和身体状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老人,这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用人单位还不办理聘用手续,甚至拖欠工资。可见,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尊重和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无从谈起。

  在社会老龄化背景下,合理公平地对待超龄劳动者,不仅涉及该群体的权益保护,也事关保护超龄劳动者劳动意愿、保障劳动力供给和其他劳动者的反向歧视问题。国家和地方应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上,对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如明确“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参照劳动关系处理”等。此外,按照法律要求,超龄劳动者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有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真正从权益困境中走出来。(汪昌莲)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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