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正当防卫的“度”

2020年09月17日07:44

来源:河南日报

  9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文称,城管队员杨某桥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拘,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见9月14日澎湃新闻)

  从事发视频中可以看到,涉事城管队员杨某桥在与女商贩发生冲突过程中情绪失控,一直对女商贩进行追打。在这种情形下,女商贩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杨某桥受伤,系为了让自己免遭不法伤害而实施自卫,理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近些年来,各地城管的文明执法程度不断提升,但少数城管队员野蛮、暴力执法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对此,除了需要对城管队员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其文明执法意识,并对实施暴力执法的城管队员依法依规实施惩处外,此番对遭遇暴力行为执法对象的正当防卫行为予以认定,对其在实施正当防卫过程中对暴力执法的城管队员造成的伤害免予追责,亦有利于遏制部分城管队员实施暴力执法行为。期待各地警方与司法机关都能旗帜鲜明地对执法对象的正当防卫行为予以认定,并将其作为整治部分城管队员暴力执法现象的举措之一,以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魏文彪)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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