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莫用沉默滋养家暴

2020年10月22日16:42

来源:大河网

  近日,某短跑名将妻子控诉其“多次家暴、出轨”的消息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从去年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遭陈鸿家暴的电梯视频曝光,到商丘女孩小燕从二楼跳下,只为逃离丈夫窦某殴打……家暴的隐秘角落随着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和取证手段的进步,被越来越多地曝光在公众面前。

  家庭暴力的发生也比人们想象得要频繁。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数据还表明:我国受家暴女性平均在被虐待35次后才会报警。

  冰冷的数字,折射出的现实却触目惊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4年多了,难怪很多人纳闷,为何受害者不选择第一时间求助,而是直到忍无可忍甚至伤势严重才曝光施暴者?

  笔者认为,因为传统思想的力量不容小觑,使不少受害者固守“家丑不可外扬”等落后观念,被殴打后惧怕举报让自己身陷闲言碎语等压力,选择了替施暴者隐瞒;不少女性受害者作为孩子的母亲,出于“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的执念,会选择忍气吞声。对此,笔者的一位朋友父母在其高考后离婚,她说曾最期盼父母早日离婚,为了说服妈妈费尽心思,不愿看到母亲为了“一个完整的家”遭受那么多年拳头,自己再也不用承受看到母亲受伤的无力与自责。

  有些受害者则是受到了施暴者的威胁与恐吓,才选择沉默。比如曾受到“你敢离开我,不管你到哪儿我都要杀了你”等威胁。还有一种情况,尤其是女性全职照顾家庭,做不到经济独立,害怕离婚后生活无法保障。

  然而从客观层面说,由于家暴的隐蔽性、偶发性等特点,想要证明受到家暴不容易。此外,甚至有受害者在网上发帖,称当地派出所仍以“家务事”为由敷衍处理,这也反映了目前个别基层执法机关对制止家暴的责任意识亟待提升。

  其实,除报警外,受害者还可向社区、妇联、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求助,拨打妇联的12338,到医院及时验伤并做好记录。只要是求助录下的痕迹,都可能成为举证家暴的有力证据。

  不仅是女性,任何家庭成员都可能成为家暴的受害者。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受到伤害请及时曝光,莫让沉默成为家暴肆意滋长的养料。(何心悦)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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