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也是偷市民外出须防范

2020年10月23日09:10

来源:河南日报

    古语说:不问自取视为贼也。可在有些人眼里,顺手牵羊并不是大事,甚至认为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正阳县的王某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到商店门前顺走他人的财物,最终却把自己“顺”进了看守所。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9月12日,王某去超市购物,走到门口发现一辆电动车未上锁,想到自己正好缺一辆代步工具,于是喜上眉梢“顺手牵羊”。只是“好景不长”,王某上午偷了车,下午就被抓。到案后,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800元左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为2800元左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00元为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并经司法部门调查评估,王某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判决王某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别以为“顺手牵羊”算不上违法,“顺手牵羊”属于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盗窃将视情节处以5日至15日不等的拘留及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盗窃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构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盗窃罪,将面临罚金、管制、拘役乃至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盗窃是人们最为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在外出购物、到公园等公共场所游玩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停车落锁,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勿给毛贼可乘之机。另外,一旦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      (王树恒)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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