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将“上访”变“下访”

2020年10月23日09:11

来源:河南日报

  □郑建钢

  本报10月15日报道,为持续畅通信访渠道,深度整治基层“微腐败”,封丘县冯村乡纪委在全乡开展“千人大下访”活动,助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到位,以降低信访总量、降低重复信访量为工作目标,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很多群众跑信访其实是跑错了地方,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究竟要去哪个部门才能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或者已经去了有关部门,问题却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无可奈何之下才会去“上访”。

  不少信访问题之所以久拖不决,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没能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导致群众被迫多头跑、越级跑、反复跑。

  按理说,许多信访问题,其实在相关的职能部门就应该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这些部门能够勇于承担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矛盾的办法,同时仔细地做好群众的工作,那么,问题早就解决了,不至于让群众感到告状无门,反而要通过信访为自己做主。

  告状告到了信访部门,凸显了信访群众法律知识缺乏,折射出他们投诉路径的狭窄和解决问题方法的缺失,更反映出基层群众对于身边不正之风的无力抗争。在资源和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对处在弱势地位的广大信访群众来说,特别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撑腰和法律的保护。

  要降低信访总量、降低重复信访量,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应该抓源头。如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得细一点,承担的责任更多一点,让老百姓投诉有门,并且尽一切可能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就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折腾。有些问题,尽管法院已经判决但无法强制执行,或者法律程序已经穷尽但当事人仍然不服,这时候,工作人员就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尽一切可能降低信访和维稳成本。

  转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通过整合相关资源,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乡镇基层,尽一切可能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对于推动信访生态持续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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