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从技术装备和工艺、生态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管控以及安全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对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汽车制造大国,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7亿辆。据统计,2019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为3.3亿只,折合重量1000多万吨,且每年报废产生的废旧轮胎量以6%至8%的速度增长。但由于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率不高、废旧轮胎处置不当,导致资源浪费现象较为突出,而且产生“黑色污染”,对公众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将废旧轮胎的回收处置工作纳入环保综合治理范畴,实行统一定点收购,反对乱存乱放,避免形成“僵尸轮胎”。二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率,开发更多可再生资源,变废为宝,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三是按国际产品质量标准,加快环保轮胎的研发和生产,尽快出台强制性轮胎翻新标准,要求企业提高轮胎生产质量,延长轮胎使用寿命,多生产一些环保性能强、产品质量高、坚固耐用的“绿色轮胎”,使轮胎的生产销售、回收处置形成良性循环。 (许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