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用法治为乡村振兴之路护航

2020年11月04日08:30

来源:大河网

  农业强则中国强,农村美则中国美,农民富则中国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是中国梦、人民梦。而要实现国家富强,占我国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必须要富,幅员辽阔的农村必须要美,农业基础必须要强。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比大,要想把农业做强,农村发展富,必须搞好农村法治建设。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下,农村法治建设呈现出了展新面貌,农民法治意识普遍加强,遵法守法的意识显著提高,但是农民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水平还需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法治的成败取决于制度建设是否精细,例如是否符合人民的切实需要、是否符合人性的合理需求、是否体现效益的价值追求等等。建设法治乡村,更需要对村民的“琐事”、“小事”做出更细致安排,做出更合理的要求,制定更便捷适用的制度。既要发挥法治的约束作用,更要体现法治保障他们权益的作用,让他们有勇气、有渠道对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说不,对贪污腐败行为予以检举。各地区要结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把乡村制度与法治建设相结合,为乡村治理、村民生活等制定更加丰富且细致的制度,将群众的诉求表达予以制度化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只有村民们都知法、懂法,才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各地基层组织要压实普法宣传的责任,尤其是明年民法典正式生效,要把民法典这本“生活百科全书”送进千家万户。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机构)、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重点围绕涉农领域的法律知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逐渐把法律送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提供法律援助,为法律贫困提供制度保障。“无救济即无权利”,在权利救济的诸项制度设计方案中,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成为解决法律贫困的重要制度保障。由于法律知识的复杂性,农村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客观需求仍然是存在的。通过法律援助能够为农民提供更有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方式,并且反过来还可以引导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各地区要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乡镇一级设立法律援助站,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通过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提供线上咨询服务,节约律师成本与精力,提高律师的服务效率。让法律援助走进乡村,让一起起用法维权的案例发生在百姓身边,农村的法治建设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片刻)

编辑:贺心群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