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数字化彰显治理进步

2020年11月06日07:48

来源:河南日报

  □堂吉伟德

  为做好抗击疫情工作,助推企业复工达产、劳动者就业等民生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推行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线上招聘、线上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见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劳动合同的电子化,或者说电子合同的法定效力等同化,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从常情来说,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与纸质相比,在意愿表达、程序设计和约定内容上完全一致,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合同自然而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即便如此,电子签名法实施多年,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很多文书,并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并全面推行电子签名,这是因为,一是公众对各类文书包括明确权利义务的合同采取电子化方式,还有一个较长的接受过程,路径依赖的消除不能做到一步到位。二是电子文书的安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诸如劳动合同之类涉及个体直接利益的文书,极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需要安全技术强力支撑。

  北京市明确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基本原则,并出台意见进行全面推行,无疑具有破冰之意。制度创新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是体现了法治的进步,让电子文书有更宽泛的使用范围,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得到了最大化呈现。二是符合了时代进步的要求,对接了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的现实需要,是对时代趋势的一次紧密拥抱。三是有利于用人单位降本增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通过劳动合同的电子化管理模式,可以节约大量纸张等有形成本,据统计,仅北京地区一年就可降低成本60%,减少5个流程环节,效率提升65%以上。

  更重要的是,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蓬勃发展的当下,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实现更广范围的数字化管理模式,有利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管理的效能和服务水平,助推治理水平的提档升级,最终也会带来难以估量的综合效益。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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