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把“强制休假”送给有需要的人

2020年11月11日17:25

来源:大河网

据深圳政府在线消息,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对于“强制休假”,网友反手就是一个赞。在“长假”“2.5天休假模式”受欢迎的当下,“强制休假”也是挠到了网友的痒点。毕竟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仅带薪休假落实不畅,就是“未休假也未补钱”“当年不休假即清零”“休假至少扣掉全勤奖”等情况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休息权都无法保证。

不论是出于经营成本的顾虑还是其他原因,用人单位的经济增长绝不能靠牺牲职工健康权益来换取。近年来,“过劳死”、“过劳肥”、员工猝死等报道频见报端,从避免对员工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保障职工生命健康角度来说,“强制休假”实有必要。 

同时,从单位长期发展角度来看,“强制休假”有利于用人单位。

人财物是单位经营要素。当前,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已然发生变化,劳动者都追求向往有张有弛的生活、工作节奏,用人单位想要吸引劳动力、留住人才,必要的休假制度和人文关怀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说,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是每个单位必须做的“基础题”,那么对员工多一些人文关怀,妥善安排他们的休假,则是“加分项”,是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单位行稳致远的法宝。

那么,究竟什么人应该“强制休假”?是不是单位里的每个人都应“强制休假”?

现实中,反手点赞的一些网友或许连请半天假都不敢,更别谈带薪休假、强制休假。

一方面,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中,一些员工仍然是弱势的一方,找工作不容易、丢饭碗难养家等让他们在单位面前几无“谈判”筹码,却又做着负荷较重工作,不同岗位间“忙的忙死,闲的闲死”的情况在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崇尚奋斗的语境里,在一些时不时冒出的一些“鸡汤”文字,比如“你见过凌晨四点的太阳吗”“富人的奋斗你知道吗”等诸如此类的影响下,休假成为一种难以启齿的事情——“大家都这么努力,你好意思休息?!”

因此,必须让需要休假的员工休假,让强制休假更有针对性,让用人单位在落实上更有主动性。

要让“强制休假”落到实处,除了用人单位提高认识、守法经营、科学设置岗位等,还要强化外部因素。首先在监督检查方面要配置相应力量,明确分工并有效衔接。落实强制休假,既要增加监督主体又要丰富监督手段。工会监督、职工举报、执法部门检查等手段都应该充分利用。其次还须配合激励手段。很多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中小企业,难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存压力较大,所以应有激励手段配合强制休假,比如税收减免、政策奖励等。(墨者行谦)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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