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样的“低买”“高卖”

2020年11月16日07:22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商品交易日益发达,房产、汽车等高价值商品,成为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低买”“高卖”变相受贿的工具,值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警惕。

    西安市政府原参事、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党生,10余年时间里多次从有求于他的商人手中低价购房;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爱华,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超低价购买住房,以明显低于进货价的价格从受其“关照”过的公司购买3辆汽车,并由该公司支付14万余元的购车税费及保险费用;得知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慧明要卖房,一企业负责人明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仍以230万元的价格买入,并以补偿装修电器款为由送予赵慧明现金10万元……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平时斤斤计较的商人甘愿做赔本生意,自然有自己的小算盘:希望以此博得领导干部的好感,得到格外关照。把住房高价卖给了企业的赵慧明,为该公司日常经营、安全保护等方面提供方便,帮助该公司获得了参与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资格。

    在以“零容忍”惩治腐败的今天,一些原本显性的腐败行为改头换面、由明转暗,与日常工作生活等糅合在一起,“低买”“高卖”就成了某些人偏爱的变相受贿工具,这些隐形变异的腐败行为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在更深层次上侵蚀着公共利益,危害匪浅。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措并举,严防死守,绝不让“低买”“高卖”成变相受贿的工具。(江文)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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