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亲”与“清”

2020年11月19日07:23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评论员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吹响了奋进号角。

  良好政商交往是“商活国兴”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与企业交往,关键要找准职责定位,增强服务意识。近年来,全省各地为建立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企业家靠前服务、主动解决困难的政商交往行为越来越多。但也有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怕踩红线,对企业能躲就躲、能绕就绕,“为官不为”“谈商色变”,还有一些企业家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当权益的获取。只有明确底线、划出红线,政商之间才能共同聚力亲与清,多一些新作为,少一些“并发症”。

  明确列出白纸黑字“硬杠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公职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颗定心丸,对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也是一副催化剂。切实做到“九要”、严格做到“九不得”,《若干意见》给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张“明白纸”,明确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哪些可以作为,哪些不能触碰,既从正面清单的角度提出了“履职要求”,又从负面清单的角度划出了“禁区红线”,对党政机关而言,“正负清单”有助于打消顾虑,进而提供更精准有效的帮助;对企业来说,清清爽爽合作、堂堂正正交往,也更容易解放心力,专注发展。

  政商交往要以“亲”打头阵。政商交往是推动服务能力提质增效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坦荡同企业接触,真诚同企业家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全力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要增强主动“亲”的自觉,克服不敢“亲”的顾虑,把握善于“亲”的原则,真正做到“亲”不逾矩、“亲”而有界。

  政商交往要用“清”来压舱。“人生不能越界,底线必须坚守”,没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政商交往,必须坚守“清”这个原则底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在政商交往中慎始、慎独、慎微,依法依规、有礼有节与企业打交道,引导和指导企业家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之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消除政商关系之间不正当的交往与利益输送渠道,“清”不远疏、良性互动。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营商环境的支撑。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形势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显得尤为紧迫、尤为重要。让我们写好“亲”与“清”,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营造良好环境、汇聚强大动能!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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