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敬畏法律须为领导干部“必修课”

2020年11月19日15:10

来源:大河网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敬畏法律”,如在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史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大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的说:官居万人之上最快乐;有的说富甲一方最快乐……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这时,一个叫万钢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连连称好。心中敬畏法律的尊严,脚下就不会踩踏逾越红线,做官也就快活无忧。

  领导干部要做到敬畏法律,首先要学法知法。《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胡志国,曾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作为公安英模代表受邀登上天安门参加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观礼。在落马前,他边搞权钱交易,边自我安慰:“我手中一无项目,二无资金,三无土地,帮点忙收点钱应该没什么事。”直到被纪委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时,他还一脸茫然。连他自己都惊叹:“一名入党33年的共产党员,居然不知道党纪内容,可悲啊!”有句谚语说:无知和瞎子一样。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胡志国竟不知党纪国法,最终被无知蒙蔽双眼,践踏法律,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所以,领导干部要敬畏法律,首先要学习法律,知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从而言不越规,行不逾矩,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领导干部要做到敬畏法律,还要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时刻绷紧法纪法规这根弦。《人民网》报道,获刑12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面对来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的参观者,发出了“敬畏法律、珍惜现在、不忘责任、自立慎独”的肺腑之言。对此,参观者之一、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李仰哲在接受采访时,心情沉痛地说,“许满刚是我在有关高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的同学,当时,他被公认为政治前景好,专业素质强。在这次活动中见到他,真的很震撼,也很受教育。”许满刚以自身经历,痛悔没有“敬畏法律”,无疑,这样的警示教育,对其他领导干部有着直击人心的震撼。昔日老同学,一朝阶下囚,还有什么比身边人的命运逆转更能发人深省?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经常进行这样的警示教育,就能让领导干部心有法律,敬畏法律,也就不会以身试法,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领导干部要做到敬畏法律,还必须做遵守法律的带头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不遵守,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敬畏法律更是无从谈起。敬畏法律,不能只喊口号,满足于说教,而要有具体行动。对领导干部来说,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就是对敬畏法律的最好诠释。领导干部无论说话做事,都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要去查一查党纪国法是怎样规定的,还可以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帮助把关,以此确保在法律法规之内正确开展工作,确保做任何事情都不偏离法治轨道。唯有以身作则,做遵守法律的带头人,领导干部才能影响带动广大干群敬畏法律。

  敬则尚贤,畏而自律。领导干部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违纪之害,必然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李红卫)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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