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的确,未成年人给直播打赏屡见不鲜。曾几时,“未成年人巨款打赏主播,怎么退回”这样的问题还上了热搜,一面是孩子们的激情打赏,一面是家长们气急败坏地要求追回钱款,而《通知》的出台,既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对直播平台的行业规范。
接下来,虽然相关监管逐步跟进,家长、平台等的责任如何厘清有待进一步明确。
今年5月19日,最高法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事实上,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主要还是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从广电总局此次发布的通知来看,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或许确实能够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
据相关统计,每10个直播用户中,就有1个是未成年人,他们的理性自控能力尚有不足,更容易被诱导激情打赏或高额打赏。而让未成年人沉溺在直播的“花花世界”里,甚至不顾后果地“一掷千金”的背后,是有诸多内外因素的。客观上,有主播的诱导因素。直播网站的打赏模式主要是通过用户充值虚拟货币,然后获得打赏礼物、会员服务和提升排行榜名次,从而使得主播和直播间其他观众瞩目,在该直播间地位提高,从而大幅提高存在感。为了继续得到这种满足感,就会持续消费,从而不断为网站创收。主观上,在虚拟的世界里,享受被关注的心理、收获存在感,可能是为了弥补现实生活中缺少来自家庭陪伴。有的孩子没有金钱观念,父母只是定期地给他们零花钱,如果不加以约束,就会给他们一种钱很容易获得的错觉。只有搞清楚原因,才能弥补孩子在现实生活中缺少的相应部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的监护责任不能忽视,教导孩子正确利用网络,传递合理的消费观,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