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围挡不能“围所欲围”

2020年11月30日07:34

来源:河南日报

  □丁新伟

  “围挡都超期服役5个多月了,为何还没有拆除?”日前,有市民反映,小区附近的一处围挡公示的施工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但直到现在还没拆除,影响人们在此散步、锻炼身体,很不方便。

  此前,相关部门专门召开施工围挡集中整治会,要求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秋冬季施工围挡集中整治,市政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围挡,不得长期占压城市道路。在集中整治中,超期服役的围挡能“我自围然不动”,确实不得了。

  当然,也不能简单把围挡限期不拆的原因,归结为施工方和监管部门“不讲武德”。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公园里厕所等地自来水还没接好,不具备开园条件。去年进场后由于好几个大型项目停工,又加上今年疫情,导致完工时间延长,他们也没办法,预计明年元旦之前能够开园。

  让城市“白富美”,既是市民的心愿,也关乎城市的美誉度。把美好愿景变为生动现实,改造升级道路、水电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不可或缺,施工围挡成为城市常见的“风景”一点也不奇怪。对于围挡带来的种种不便,市民不是不能忍——毕竟居住环境好了,自己也是受益者,忍不了的是围挡在城市的“围所欲围”:有的建设方案还未确定就围上,“围而不建”成了“僵尸”围挡,长时间占用公共空间;有的部门缺乏协调,不能尽量合并施工,道路反复开挖,围挡拆了又建,加剧居民出行难,浪费公共资源;有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出现问题后不得不停工,施工时间不断延长,围挡成了“钉子户”……

  围挡虽然是小事,却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考验着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把扰民降低到最大限度,既是围挡设置的出发点,也是监管的落脚点。围挡能在城市“围所欲围”,根子在没把为民放在第一位。有的施工方方案制定没有精益求精,也不慎用围挡施工权,随意扩大围挡范围、延长施工时间。面对超期超占、破损断裂、拆除不及时等围挡不规范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等现有监管办法,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短板和漏洞,给城市“围所欲围”留下了“后门”。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锚定以人为本,让治理饱含民生情怀、充满科学智慧,“围所欲围”的围挡等城市顽疾,自然得到根治,市民既为城市建设点赞,更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竞相出力。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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