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遏制早婚现象

2020年11月30日07:34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网传广东汕头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政府29日通报相关情况称,已责令双方家长让女方回归家庭,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据11月27日新华网)

  通报显示,男方仅17周岁,女方仅13周岁,即“婚礼”的双方皆为未成年人。有人看见通报中的“自由恋爱”几个字,就认为他们二人你情我愿,是“纯真的爱情”,不宜干涉。殊不知婚姻法明文规定,男性法定婚龄22岁、女性法定婚龄20岁。法律具有明示作用。无论其是否愿意,“迎娶”13岁女生都属于违法,这应该成为民众的行为红线。还有不少人以潮汕早婚婚俗来予以支持,其实不然——风俗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更不能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挡箭牌。

  近些年来,在不少地区,早婚现象频现。未成年心智发育不健全,对于婚姻、家庭和人生缺乏清醒的认识和目标。倘若这种以错为对的早婚观念蔓延开来,会形成破窗效应,造成对婚姻的随意、对法律的漠视。因此,要加大法制宣传和执法行动,对于那些热热闹闹举办未成年人婚礼的家庭施以必要劝阻和惩处,至少要让他们意识到法律是禁止未成年人结婚生子的,早婚早育现象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让法律成为民众的基本信仰,让现代文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斯涵涵)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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