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完善制度保障 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三心”

2021年01月08日09:26

来源:大河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修订后的《条例》细化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进一步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更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之心。

  善于学习,激活党员干部“事业之心”。《条例》的贯彻落实成效,能否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活力,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的意识,全方位的宣传引导是关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与直播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条例》宣传、讲解。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学深悟透《条例》,正确认识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自觉主动参与党内事务,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干事创业氛围。

  勇于担当,强化党员干部“责任之心”。责任心,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先锋作用,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突出党员主体的平等性,严格按程序执行决定“三重一大”,保证各项决策公正、科学、严谨,充分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自觉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履行着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

  乐于付出,激发党员干部“奉献之心”。“路漫漫其修远兮”,将“奉献”上下而求索追求,奉献是一种不求回报的付出,是一种高尚的境界。在党和国家事业面前,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要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在追求利益为首的当下,面对艰难困苦,党员干部要转变心态,人生需要长久的沉淀,所有吃过的苦、受过的罪,都会成为我们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起奉献之心,不求回报,不求恩惠,只求自己在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走向成功。(尧随意)

编辑:贺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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