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幼师和保育员缺口超过300万人。”日前,这一话题冲上微博热搜。西南大学一份研究报告预测,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因“全面二孩”政策新增近600万适龄幼儿。到今年,幼儿园或将缺少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超过300万人。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并把实现“幼有所育”列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幼师缺乏,不仅直接影响幼儿成长和教育,也限制了幼儿园发展。长远看,更不利于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如何让幼师职业健康平稳发展成为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表面上看,“全面二孩”政策放大了幼师短缺的矛盾,更深一层探究,是因为这一职业本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为工作压力大与回报不理想,导致很多幼师纷纷离职转行,也令不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对幼儿园教师职业望而却步。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现有民办幼儿园共17.32万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2%;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649.44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6%。幼师缺乏的状况,在民办幼儿园往往体现得更为直接。
扭转这样的局面,首先就应该提高幼师职业的福利待遇,以此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幼师待遇需要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毫无疑问是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对于学前教育而言,科学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是政府、幼儿园和家庭三方参与,如果忽略政府责任,则很容易成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博弈——要么是收费过高令家长叫苦不迭,要么是入不敷出令幼儿园难以为继。相比之下,强化政府投入的责任,为普惠性幼儿园提供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既是化解“收费贵”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幼有所育”的题中之意。
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予以说明,以此来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另外一大亮点是,学前教育“社会公益事业”的身份得到了法律“认证”。明确幼儿园“社会公益事业”的身份,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意味着普惠性幼儿园有机会获得可靠的经费保障,而且意味着其必须接受严格的成本审核与财务监督,从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障水平,为幼儿教师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实现“幼有所育”,离不开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师的努力,只有扫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破解幼师缺乏的现实矛盾,才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