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谨防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

2021年01月15日07:41

来源:河南日报

  生活中,便捷灵活的电动车颇受人们青睐,但其速度快、遇突发情况不易控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入冬以来,郑州市区有两起与电动车相关的肇事案件,值得人们警觉与重视。

  去年12月6日下午,在长兴路上,一名50岁的女子横过马路,被一辆疾驶的电动车撞到,造成颅内出血不治身亡。第二起事故发生在12月20日傍晚,在宏达路上,一电动车将同向行进的一名老者撞死。事故发生地段是双向四车道,但被停驶的机动车占去一条车道,单向只剩下一条车道。出门散步的这位老者与电动车司机都行走在机动车道,事后肇事电动车司机说,他眼神不好车速又快,加上肇事路段路灯昏暗,车祸刹那间就发生了。

  两起事故,两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很是惋惜和遗憾,其中涉及的交通安全与法规知识,的确有必要展开一谈。

  谈到这两起事故,就不能不提到路权。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依法行路,你就有优先的路权。其他方进入你行驶的车道属于借道,不能影响你的正常通行,不能与你争道。如与你争道而引发交通事故,就是交通违法行为,就是责任一方。所以不管交通参与者任何一方,弄明白交通法规的路权原则,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

  另外,还要提醒一下,不少行人存在一种认知误区,总觉得对汽车要时刻提防,电动车无关紧要。其实,现在的电动车体积大、速度快、数量多,如与行人发生碰撞,其撞击力也会致命,即使不直接致命,但行人被撞击倒地后就地翻滚,往往又会造成二次伤害,以上两起案件的受害人就是如此。

  眼下处在严冬,人们出行穿戴厚重,尤其是佩戴棉帽围巾耳暖,使得活动受限反应迟缓,这些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诱因。而最关键的是,不管交通参与者的任何一方,都要时刻将交通法规放在心上,严格按标志标线行车走路,才能远离事故确保安全。(彭天增 李颖)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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