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电商平台均有短信推送商业广告的形式,但并未明确短信退订费由谁承担。有法院认定,未约定的应由平台方承担短信退订费。不过,日前有平台更改用户协议,新增退订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的条款。对此,律师表示,这属于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见1月18日《工人日报》)
很多手机用户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会频繁收到商家发送的商业广告短信。短信多了,就会形成一种困扰,乃至成为一种骚扰,一些用户就会按照短信的提示进行退订。然而让用户没想到的是,退订短信也要收费,而且这笔费用,极有可能由用户自己来承担,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为此,有较真的消费者就因为这一毛钱的短信退订费而把发送短信的平台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定这笔短信费由平台来承担。
可能一些人会觉得,不过一毛钱的事情,用不着太较真,此话差矣:一则,退订一个平台的短信一毛钱,退订十个平台就是一块钱,一年下来,可能也要几块甚至十几块钱;二则,一毛钱确实不多,但背后却关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权益无论大小,都应该被重视,更何况短信退订费本身就是一种“小成本,大规模”的侵权行为,面对的是全国数以亿计的手机用户。所以,这一毛钱的短信退订费值得较真,也应该较真。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