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人“草包”是一种多大的罪过?

2021年01月28日07:22

来源: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毕节的“贫”与“富”

  从经济总量上看,贵州毕节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地方。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最后9个贫困县宣布实现脱贫摘帽,纳雍、威宁、赫章三县名列其中。至此,毕节7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全部出列。在全面脱贫的最后时刻,毕节才实现境内全部“摘帽”,当地的经济状况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从媒体关注来看,毕节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新闻富矿”。从2012年以来,“毕节”多次因留守儿童受到伤害出现在媒体聚光灯前,“留守儿童”仿佛成了那里的代名词。

  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毕节终于不再与“留守儿童”联系在一起。这一次的主角,是一名基层社区书记。

  事件的“因”与“果”

  在介绍这位社区书记之前,先提问一个问题,如果被人在网上喷一句“草包”,你会怎么办?我觉得,多数人都会置之不理,大不了怼回去。不过,毕节的那位社区书记与众不同,她觉得受到侮辱,于是报警了。没想到,毕节警方竟然跨“市”将喷社区书记“草包”的人押解回毕节,关了三天。

  事件的过程是:任女士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兰苑花园小区居住,2020年9月5日,该小区业主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了试用期,社区支书刘某却在微信群表示“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任女士在另一个业主维权群转发了社区刘书记的这段文字,同时加了一句“看这个草包书记是怎么说的”。于是,祸从天降。

  堂堂一个社区书记,却说出“业主大会与业主无关”这样的话,确实有失水准。坦白说,“草包”这样的词汇在“骂人”时的威力有限,不仅伤害值不高,侮辱性也不强。但是,“草包”毕竟是一种不体面的比喻,以“草包”相拟难免令人不爽。

  骂人的“罪”与“罚”

  复盘整个过程,有一处细节令所有人大惑不解:就算真的涉嫌侮辱他人,那也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当地警方何至于大费周折、大动干戈,驱车200公里将任女士“缉拿归案”?更何况,警方的办案经费普遍并不富裕,对于财政实力有限的毕节来说,民警办案经费恐怕更加捉襟见肘。

  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侮辱诽谤有明确规定,但《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亦有明确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

  难道说,办案民警觉得喷社区书记一句“草包”,竟至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是一个“烧脑”的问题,虽不至于“送命”,但足以令人望而生畏。

  通报的“警”与“思”

  很快,毕节警方发布了通报。警方通报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已撤销,办案民警已被停职调查,任某在微信群有侮辱他人行为的存在。警方通报中表示,社区书记和其被传为警察的丈夫,已经于2014年7月10日离婚。

  然而,在当初面对舆论质疑时,社区书记是这样说的:丈夫虽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从不说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并不清楚自己报警的事情。只是在任某行拘三天释放出来那天,一个同事问他,他才知道。丈夫回到家中,还骂她何不大度一点。

  这原本是一种正常的夫妻对话空间和内容,但结合警方通报来看,却显得格外难以理解——已经离婚6年多的夫妻,难道至今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是,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社区书记“前夫”的职业身份特殊性,此次事件引起了不少争议和猜测。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警方通报表示,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警方态度无疑是积极而必要的,不过,作为此次事件中备受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社区书记的“前夫”是否也应该出面表个态?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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