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弹窗广告须下狠功夫

2021年01月29日07:37

来源:河南日报

  □龙敏飞

  一段时间以来,弹窗广告越来越多——开屏广告、通栏广告、按钮广告、浮动广告等总是不断地反复弹出。可怕的是,一些弹窗广告还涉嫌盗取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进行色情诱导、借抽奖之名诈骗等。

  应该说,整治弹窗广告,的确有过短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整治之后,其又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何以如此?利益驱动使然。据报道,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链,电脑端弹窗广告每条低至1分钱,移动端弹窗广告每条低至2分钱,一家公司单日最高可提供100万条弹窗广告服务。看似价格低廉,因用户数量众多,其涉及的经济利益不菲。

  《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此外,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为何许多弹窗广告敢以身试法呢?一个原因是消费者个人感到维权成本很高,耗不起人力物力财力;另一个原因是,根据《广告法》规定,弹窗广告罚款上限为3万元,这样的金额跟其收益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之一毛,不值一提。由此可知,弹窗广告之所以成为“网络牛皮癣”并不意外。

  治理弹窗广告需要对症下药。必须不断完善升级相关法律,提高对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或者根据收益情况加倍处罚;考虑到用户个体维权的尴尬,应尝试提起公益诉讼,用法律给广大用户撑腰。当前弹窗广告这个“网络牛皮癣”已经铺天盖地,给广大用户的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了极大干扰。

  有关部门在治理时绝不能再进行一阵风似的整治了。须下狠功夫、下大力气,用更加严格的处罚和更加公正的执法积极作为,让肆无忌惮的弹窗广告成为历史,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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