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英雄须依法严惩

2021年02月24日07:29

来源:河南日报

  2月20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个别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将陈某强查获,陈某强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见2月21日中新网)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卫国戍边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充满了各种危险,战士们克服重重困难,冒着严寒酷暑巡视国境线,坚决抗击外敌进犯,将个人的安危置之度外,随时准备牺牲生命。正是由于卫国戍边英雄们的默默付出,国家才有了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人民群众才能安享太平生活。英雄抛头颅洒热血,用青春和生命守卫着国土,捍卫了国家尊严。他们的英勇事迹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玷污,对那些侮辱诋毁英雄的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严惩。

  将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作出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侮辱诋毁英烈的行为,人民群众有义务举报,司法机关也将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法律威慑力量,共同维护英烈的荣誉。(江德斌)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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