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全职太太离婚会成为“绝望主妇”吗

2021年02月25日19:13

来源:大河网

  最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首次审结的一起适用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件,就是涉及全职太太的离婚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一判决,冲上了微博热搜。

  对此,网友吵翻了。有人觉得“补偿5万元实在太少”,没有体现出家务劳动的价值。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制度进步”,如何确定补偿数额,也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

  为什么这样判?该案件的主审法官认为家务劳动有无形的财产价值,这是有据可依的。即《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至于补偿多少?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很难有统一标准。

  除去情感的付出,一名全职妈妈或者全职太太,在家庭中身兼多职,比如保洁员、保姆等等,请一名保洁员得多少钱?请保姆又得多少钱?这哪能是5万元能够平衡的呢?另外,倘若没有全职太太为家庭付出,另一方又如何能安心工作?由于夫妻在家庭分工、社会交往等方面多有不同,男性不能因为自己挣钱多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女性不能因为自己挣钱少或者是全职太太就“低人一等”。

  然而,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点补偿也只是离婚救济。现实生活中,无论从经济因素或者家庭因素来讲,全职太太的生活风险是比较大的,当在家庭中的一些无形付出很难被量化,当失去成长力,当难以重新回归社会……从经济学上看,全职太太无法直接产生社会效应,可以看成是低回报、高风险的高投资行为。

  背后可见,对女性社会观念的运作。这些“全职太太”的困境,在早先热播的韩国电影《82年生的金智英》,以及日剧《坡道上的家》中都有体现,如何在琐碎的日常家务中寻找到生活意义,当再次聚焦婚姻和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这种不平等,开始觉得并不是“本该如此”。

  庆幸的是,家务的劳动价值终于被“看见”,但终究还是得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给我触动的是,刘擎教授那些关于“独立”的解读:“把自己当作物当作交易的时候,接受了准许这个限制,接受了干预的限制,你在这个意义上局部地丧失了东西。”(魏蔚)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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