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不等于随意打骂侮辱

2021年03月01日07:37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评论员薛世君

  3月1日,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最近两则教育新闻,让笔者对“拧巴”一词有了深切的体会。一则是天津市津南区一中学的肖老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你爸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啊?别怪我瞧不起你!某某的妈妈一年挣的钱都比你妈妈五十年挣得多。你们素质是一样的吗?”这些话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即便是再高尚的初衷,也掩盖不了手段和方式的粗暴。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该教师已被停职,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则是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

  有不少网友解读为这是在给教师“撑腰”。从古至今,无论中外,教育惩戒一直是一种普遍的、常规的教育方式。但近年来随着“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持续强化,有教师因惩戒而受到指责,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惩戒权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维护师道尊严的必要举措。

  只不过,教育惩戒绝不是随意惩戒,更不是随意体罚。教育惩戒规则明确了“七条红线”,其中一条就是“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以此来看,天津的肖老师踩到了“红线”。

  笔者无意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性质,也无意于掰扯处理意见的轻重,只是觉得,经由这件事和最新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可以一窥当前教育领域的“拧巴”现实——一边对教师的过激行为极度敏感,对打骂学生的行为口诛笔伐;一边又担心教师的畏首畏尾会放纵学生的劣行,从而赋予教师惩戒权。

  笔者一位同学是名班主任,时常吐槽现在孩子难管,学生有个性、脆弱娇贵,话重了就受不了;家长则既敏感又计较,稍有不周就可能投诉。但家长说起老师来也是直摇头,通知指令一道接着一道发,让家长配合干这做那,把很多原来教师的职责和压力转嫁给家长,有的教师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态度嚣张跋扈……这种撕裂的感觉、对立的体验、各说各话的纠葛,让人莫衷一是,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世界?

  你有你的难,我有我的苦。你无法身临其境体会我的状态,我也无法设身处地理解你的处境。之前有个电视节目叫《变形计》,参与者彼此交换人生,过对方的生活,真正体验对方世界,品察对方思想最微妙的情绪触动,以“体验不同人生”的方式,达到“改善关系、解决矛盾、收获教益”的目的,这就是“换位思考”的益处。

  眼下社会上很多纷争与困扰,恰恰就在于没有“换位思考”,在于“手电筒思维”——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如果天津这位老师能尊重个体差异,理解学生的境遇,或许就不会说出那样的侮辱性话语;如果每一个学生都能明白老师渴望每个人成材的心情,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时的焦虑,或许就用不着“教育惩戒”。

  那英有一首歌《白天不懂夜的黑》,歌词写道:“白天和黑夜只交替没交换,无法想象对方的世界。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这是不是像极了现实?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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