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任性远离公共场所

2021年03月24日07:59

来源:河南日报

  公共场所禁烟,但屡禁不止的情况经常遇到。笔者就曾为此进行过“维权”。那是在某地的一家饭店,隔壁桌有几位食客毫不顾忌地“吞云吐雾”,呛得我和孩子咳嗽连连。刚开始我是用表情和眼神暗示他们,可这几位食客高谈阔论正在兴头上,不理不睬。我随手用手机拍了视频,向店内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在工作人员劝导和邻桌顾客的谴责下,这几位食客都掐灭了香烟,说话声音也小了。

  生活中,类似的公共场所“任性”行为并非个例。比如: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在公交车上加塞、抢座等。种种不文明行为,大多数都是一时兴起,但无论有怎样的原因,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都应该有涵养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文明素养。

  对那几位食客的吸烟、大声喧哗行为的制止,现场工作人员有礼有节的规劝起了主要作用。用文明的方式制止不文明的行为,这本身就是用行动在践行文明,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如果用过激的方式制止不文明行为,结果会适得其反,甚至火上浇油。笔者就曾见到这样一幕:有小孩正在树下大小便,从旁边冲出一个人对他大声责骂,粗暴的言语惹怒了孩子的母亲,俩人吵得不可开交,引发了更加不文明的后果。

  在文明的路上,没有人能真正置身事外。自身怎样养成并保持文明的习惯?怎样制止他人不文明的行为?这考验着每一个人的品格和素养。笔者曾经碰到这样一起纠纷:一辆小轿车在前面行驶着,车主随手从车窗扔出一个烟盒,恰好打在侧后方骑电动车的一妇女脸上,受害人追上去不依不饶,双方争执不下,结果造成了堵车。事情不大,但折射出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危害。纠正这种行为光靠执法监管确实有一定难度,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大家的自觉性和文明素养。

  提高素养要从改变不良习惯开始。应当将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一点点改变、一点点定型,并在不断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将外部压力内化成内心的责任和义务,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给文明系上安全带,告别不文明行为,除了加强个人自律,提升个人自觉性,政府的引导也必不可少。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户外屏幕、公益广告、楼宇电视、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载体进行文明劝导,做到文明标语深入人心,文明行为发自内心。另一方面,针对乱扔垃圾、翻越护栏、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发动志愿者在“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强巡逻,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针对车辆乱停乱放,志愿者于早晚高峰在重点路口协助交管维持秩序。

  把“堵”与“疏”相结合,把制止与引导相结合,从内外两个方面提升素质,让崇尚文明成为一种风气时,全社会的文明水准自然“水涨船高”。

  当然,对个别人而言,当惩罚和教育都不足以约束他们的侥幸心理时,网上曝光就成了一种触动手段。媒体可以开设专门的曝光栏目,记者上街或到景区抓拍不文明行为,给不文明的人和事曝曝光。特别是党员干部,一旦抓拍到其不文明行为,不只是露脸曝光的事了,根据情节轻重还要另外处理。文明是一个地方整体实力的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带头维护所在地的文明形象,为群众做好文明表率。文明条例,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提示,更应烙刻在每个人的内心,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魏晓琳 黄海涛)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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